退換貨政策Return and Exchange Policy
商品鑑賞期說明
1-1.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規定,透過網路或其他通訊交易購買商品的消費者,自收到商品隔日起享有7日鑑賞期(含例假日),可無條件申請退貨。
(註:通訊交易指消費者無法於購買前直接檢視商品的交易方式,如網路購物)
1-2. 若收到商品後發現瑕疵、破損、配件短缺等問題,應於鑑賞期內聯繫客服,並提供以下資訊,以便我們盡快為您辦理退換貨:
姓 名
訂單編號
聯絡電話
退/換貨商品名稱、問題說明及清晰照片
消費者服務專線:0800-221-252服務專線:02-27988686電郵:oak@nanchong.com.tw
一、退貨說明
請於收到商品翌日起7日內提出申請,逾期恕無法受理。
因消費者個人因素造成商品毀損、滅失,不適用退貨政策。
食品類商品(奶粉、奶油等)若已拆封使用,考量拆封後之食品之保存方式及存放環境將影響食品衛生及安全,本公司得視個案狀況拒絕受理退貨。
消費者退回商品之運費由本公司負擔;若需更換商品,其寄送之運費,將依實際情況與顧客協議處理。
若原訂單符合免運門檻,但因部分退貨導致未達門檻,將酌收 150 元運費。
在「檢視商品必要範圍」內可接受拆封,但商品如經使用、影響完整性或價值減損,依實際狀況酌收部分費用。
退貨流程
請與客服聯繫,並提供訂單之姓名、訂單編號、聯絡電話、商品名稱、退換貨原因及照片,待客服確認符合退換貨條件,請將完整商品妥善包裝,並提供方便之收件時間、聯絡資訊及取件地址,本公司將委託合作物流前往收回。
退款方式(皆於退貨完成後退款)
款項將於退款完成後,依訂購支付方式完成退款,說明如下:
信用卡付款:款項將直接刷退至原付款信用卡。
LINE Pay:款項將刷退至原付款信用卡。
轉帳匯款:將款項匯入您指定銀行帳戶。
貨到付款:將款項匯入您指定銀行帳戶。